來源: 賣過期優格 負責人無罪
標榜進口高級食品的碁迪國際公司,涉嫌回收沒賣完的過期希臘優格「GEDI」,送到貴婦百貨等門市,由店員重新製成果昔、聖代、霜淇淋販售,檢方調查期間,四名員工當秘密證人,指負責人黃玠達使用過期優格製作商品,但法院審理時,改口說不知道、不記得,店長薄玉貞則稱「不知賣的是過期品」,法官因此認定碁迪並非故意販售過期優格,判黃、薄、員工陳碧華無罪
碁迪員工曾經證稱:「黃玠達曾在會議時討論如何銷售過期優格」、「公司要求員工使用保鮮盒內過期優格製作產品販售」,但法院審理時卻翻供,改口說「不記得了」;門市店長薄玉貞則表示,公司沒說保鮮盒的優格已經過期,所以她也不知道賣的是過期品
法官調查,碁迪公司進口優格後,先存放在公司倉庫,再由司機分送至各門市,碁迪雖不當存放過期產品、自行分裝優格且未載明保存期限,但並無證據顯示黃玠達等人故意使用過期產品再加工販售,認定詐欺罪不成立,判三人無罪
來源: 省成本賣過期優格 業者判刑2年定讞
高等法院認定黃姓負責人以及店長等3人犯案,判決定讞,店長罪刑最重,有期徒刑2年
業者店面人去樓空,就連公司電話都變成空號避風頭,因為商品遭員工踢爆,使用過期優格當原料,製作霜淇淋等產品,賣給64名消費者,遭判刑定讞
過期優格製奶昔 廠商判882罪確定
碁迪公司負責人黃玠達被控將過期優格重新包裝,知名百貨門巿製成水果奶昔賣出。全案一審判無罪,二審逆轉認定黃男涉詐欺882罪,應執行2年,得易科罰金確定
高院認為,黃玠達等3人是以販賣食品為業,理當知悉應以保存期限內的優格製成商品對外販售;竟因不甘過期商品產生損失,藉由消費者不易察知門市販賣再製品使用原料有效期限的機會,罔顧國民健康,以過期優格製成商品對外販售,嚴重影響消費大眾對於食品安全的信心,造成社會恐慌
高院表示,黃玠達涉犯詐欺共882罪,應執行2年徒刑;陳姓店長涉犯詐欺共409罪,應執行8月徒刑;薄姓店長曾經坦認犯行,涉犯詐欺共338罪,應執行拘役120天,均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過期優格照賣 一審無罪二審判刑定讞
碁迪公司在台北市知名百貨公司「BELLAVITA」等三地設立門市,販售進口優格、果昔等製品,因銷售不如預期,一百零一年涉嫌回收沒賣完的過期優格等製品,重製販售牟利,台北地院認定負責人黃玠達、門市店長陳碧華、薄玉貞三人都不知情,判決無罪,但高等法院改判打臉北院,昨依一罪一罰,認定黃等三人各涉八百八十二、四百零九、三百卅八個詐欺罪,昨分別改判兩年、八月徒刑、拘役一百廿天,各可易科七十二萬、廿四萬、十二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