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抽查禽畜水產品,6件動物用藥殘留

連結:食藥署抽查禽畜水產品,6件動物用藥殘留

食品藥物管理署及衛生局聯合分工,執行103年度7∼8月份禽畜水產品殘留動物用藥聯合稽查,包括市售鵝肉、鴨肉、烏骨雞、牛肉、貢丸、香腸、豬漢堡肉及羊肉。而檢驗項目,則是包含氯黴素類、硝基呋喃代謝物類、乙型受體素類、磺胺劑、抗原蟲劑類、抗生素多重殘留類、四環黴素類及β-內醯胺類等共113項動物用藥。

檢驗結果發現,有170件與規定相符,6件檢出殘留動物用藥不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之規定,分別為烏骨雞、貢丸。

小編評:老問題。

 


連結:夭壽! 3種貢丸、3家烏骨雞吃不得

台南大立生鮮超市抽驗的新竹貢丸,竟含禁藥「氯黴素」;南投縣鹿谷農會超市販賣的正新竹貢丸,動物用鎮定劑「Azaperone」超標2.6倍、抗生素「芐青黴素」超標2.4倍;屏東縣東港鎮農會生鮮超市船頭店販賣的台灣大貢丸殘留抑菌劑「恩氟奎林羧酸」超標3.9倍、「芐青黴素」更超標達6.6倍;新北市悅湘源小館烏骨雞,抗球蟲藥「羅苯嘧啶」殘留量超標2倍,全聯高雄岡山壽華分公司賣的烏骨雞切塊及苗栗縣北苗市場106攤商賣的烏骨雞,含殺菌劑「三甲氧芐氨嘧啶」分別超標3.1及2倍。

小編評:這篇有提到哪些產品有問題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