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有各式健康鹽、進口岩鹽、海鹽,由於近年曾發生工業鹽混充食鹽流入市面,行政院「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專案小組」即將啟動食用鹽稽查。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食鹽衛生標準」規定氯化鈉含量不得少於乾重97﹪,並有砷、銅、鎘、汞的限量標準,工業鹽恐有重金屬超量之虞,這次行動針對業者產品原料來源、食品良好衛生規範、食品業者登錄等進行稽查。
食藥署表示,業者若以非食用鹽混充食用鹽,或是製程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都會遭到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新台幣6萬到2億元罰鍰,攙偽或假冒者,還可能會被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千萬元以下罰金。
小編評:這次誰會中標呢?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8)天宣布啟動食用鹽稽查,針對全台同時進口食用鹽、工業用鹽的前10大、20家業者稽查其產品原料來源、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及登錄等,避免有不肖業者把含重金屬的工業用鹽混充食用鹽販賣,預計1個月完成
經勾稽發現,除台鹽之外,國內絕大多數的食用鹽幾乎全依賴進口,擔心有不肖業者會以工業用鹽混充食用鹽,因工業用鹽純度不比食用鹽嚴格,摻有重金屬等污染,一旦有「黑心鹽」傷害同樣不小
食藥署指出,業者若以非食用鹽混充食用鹽,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攙偽或假冒,可處6萬至2億元罰鍰,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