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重大食安事件,罰鍰5成當獎金

連結:檢舉重大食安事件 罰鍰5成當獎金

食安連環爆,為鼓勵民眾、內部員工檢舉不法,衛福部食藥署今預告「檢舉違反食品衛生案件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增列業者若有摻偽假冒、使用非法添加物等重大食安事件遭檢舉,如毒豆干、劣油風暴等,各縣市依法裁處6萬~2億元罰鍰落袋後,至少要提撥50%獎金給檢舉人,即使業者最終被法院判決無罪定讞,只要檢舉內容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屬實,檢舉獎金不得追回,最快下周公告實施。

食藥署表示,為方便民眾檢舉不法,除傳統書面內容檢舉外,修正草案刪除民眾以言詞(口頭)檢舉方式須製作筆錄,並由檢舉人簽名、蓋章規定,改成受理機關只須向檢舉人確認檢舉內容即可;另有關保護檢舉人部分,草案參酌《證人保護法》規定,檢舉內容應以密件保存,且禁止第三人閱覽或抄錄。

小編評:嚴刑峻法,卻難以落實啊…

 


連結:民眾檢舉重大食安事件 最高獎金逾1億元

食安連環爆,為鼓勵民眾、內部員工檢舉不法,衛福部食藥署今宣布「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業者若有摻偽假冒、使用非法添加物等重大食安事件遭檢舉,如毒豆干、劣油等,各縣市依法裁處6萬~2億元罰鍰落袋後,至少提撥50%獎金給檢舉人,,若處業者2億元罰鍰,檢舉人可獲1億元獎金,且即使業者最終被法院判決無罪定讞,只要檢舉內容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屬實,檢舉獎金不得追回,待各縣市食安檢舉獎勵辦法通過議會審查後,即可上路。

檢舉重大食安事件,食藥署再從食安基金提撥獎金加碼,只要是各縣市衛生局的行政處分書送達或檢調對不肖業者起訴,食安基金另提撥10萬~200萬元獎金給檢舉人,若檢舉人為內部員工,最高獎金為400萬元,即起實施。

食藥署科長黃維生說,目前各縣市的食安檢舉獎勵辦法不一,如台中市為罰鍰的70%最高,高雄市60%、桃園市20%~60%,新北市和台北市都是50%,該署公布檢舉獎勵辦法後,各縣市針對民眾檢舉重大食安事件,至少應提撥罰鍰50%作為獎勵;一般食安事件至少提撥罰鍰的20%作為檢舉獎金。

小編評:時光飛逝,草案也變正式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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