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爭鮮食安出包,海關「偷跑」分切鮭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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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7)天公布,接獲桃園市衛生局通報,爭鮮違反海關具結先行放行規定,在食安檢驗結果未出爐之前,即先「偷跑」加工、分切一批重3噸的進口鮭魚,食藥署決定禁止爭鮮一年內進口的所有生鮮食材不能再申請具結保管,勢必衝擊影響其營業。

進口生鮮農漁產品冷藏保存條件嚴苛,為避免食材易腐,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業者只要具結、繳交保證金後,即可先行放行於特定地點存放,但在食安檢驗結果未出爐前,不得移動、啟用或販賣,即使是倉庫地點填錯也得挨罰。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原表示,爭鮮是在4月28日進口一批共135箱、3023公斤的大西洋及多瑙河鮭魚,並在4月30日申請具結先行放行出關,經食藥採樣檢驗後同意。
桃園市衛生局稽查人員隨即在5月1日前往爭鮮倉庫,經核對指定位置、數量皆無誤,但稽查人員5月2日上午又二度無預警上門,當場查獲爭鮮竟在檢驗報告未出爐前已經進行加工、分切這批進口鮭魚,違反規定。
王德原強調,食藥署的檢驗報告直到5月2日下午6點才出爐,雖然檢驗安全,也順利拿到輸入許可,但爭鮮當天上午已經「偷跑」,違規事證明確,食藥署將禁止其一年內不能再申請具結保管,且可依法沒收保證金,若確認爭鮮已有擅自販售行為,還可開罰販賣價格1至20倍的罰鍰;由於爭鮮食材多半仰賴進口,無法具結先行放行勢必影響營業狀況。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原表示,爭鮮是在4月28日進口一批共135箱、3023公斤的大西洋及多瑙河鮭魚,並在4月30日申請具結先行放行出關,經食藥採樣檢驗後同意。

桃園市衛生局稽查人員隨即在5月1日前往爭鮮倉庫,經核對指定位置、數量皆無誤,但稽查人員5月2日上午又二度無預警上門,當場查獲爭鮮竟在檢驗報告未出爐前已經進行加工、分切這批進口鮭魚,違反規定。

王德原強調,食藥署的檢驗報告直到5月2日下午6點才出爐,雖然檢驗安全,也順利拿到輸入許可,但爭鮮當天上午已經「偷跑」,違規事證明確,食藥署將禁止其一年內不能再申請具結保管,且可依法沒收保證金,若確認爭鮮已有擅自販售行為,還可開罰販賣價格1至20倍的罰鍰;由於爭鮮食材多半仰賴進口,無法具結先行放行勢必影響營業狀況。

小編評:這個case可以當教育訓練的case!

 


連結:邊境具結先行放行是啥米?這裡告訴你

衛福部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原指,通常會向該署邊境申請具結先行放行的業者,以進口生鮮蔬果、水產品為主,因食品不易保存,且微生物採樣檢驗需5~7天,為避免腐敗得申請具結先行放行,移置指定倉庫冷藏保存,待檢驗合格取得輸入許可後,才可移動該批食品。

他說,業者申請具結先行放行時,若過去無檢驗不合格紀錄,邊境抽驗比率為一般抽批的2%~5%,業者不須另繳保證金,但若曾有違規紀錄,抽驗比率提高為加強抽批的20%~50%,業者申請具結先行放行就須繳該批進口食品到貨價格的2倍保證金,如到貨價格是100萬元,業者就須繳200萬元保證金,待取得輸入許可後才退還。

若業者違反具結先行放行規定,未取得輸入許可前就移動、啟用或販賣該批食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除沒收保證金外,處業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具結先行放行;若業者有販賣行為,另處販賣價格的1~20倍罰鍰。

小編評:長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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