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104年水產罐頭稽查結果出爐,同榮實業等多家廠商缺失已改善

連結:稽查水產罐頭 9家缺失8家已改善

連結:罐頭廠環境不衛生 同榮魚罐上榜

食藥署專案稽查水產罐頭食品業,發現9家業者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其中不乏知名罐頭業者,有8家已完成改善,目前還有1家正在複查。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缺失多為部分產品殺菌條件訂定程序未符合GHP的規定、食品添加物未落實三專管理、天花板或牆面不潔、溫濕度紀錄及殺菌紀錄未落實等,地方縣市政府衛生局已命其限期改正。另抽驗59件水產罐頭,檢驗「罐頭食品類衛生標準」中重金屬的含量,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

生產蕃茄汁鯖魚、紅燒鰻聞名的宜蘭縣同榮實業也上榜,缺失包括產品殺菌條件未完成第三公證單位驗證、天花板或牆面不潔等,除新北市澎富企業外,其餘8家不合格業者,均限期改正完成,違者依法可罰6萬至2億元。

食藥署稽查8家已改正缺失完成的業者包括台南市日寶食品、宜蘭縣東和食品、宜蘭縣老三林食品、宜蘭縣惠眾食品、宜蘭縣金春勝食品、宜蘭縣活寶食品、宜蘭縣隆育企業,還有以生產蕃茄汁鯖魚、紅燒鰻聞名的宜蘭縣同榮實業,同榮因天花板破損、清潔用品未置專區,稽查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上述業者令限期改正後複查均合格。

罐頭食品的殺菌條件依規定須由第三方公證單位驗證,首度稽查澎富發現其產品殺菌未經第三公證單位驗證,但抽驗其產品符合衛生條件,因此要求業者限期改正,澎富已補申請第三公證單位驗證,須完成書面審查並通報衛生局,違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6萬至2億元。

依規定業者只要限期改正且複查合格就不違法,因此該署未公布個別業者缺失,避免對商譽造成二度傷害;至於澎富,其滅菌條件雖未經第三公證單位驗證,但稽查時並未發現其滅菌條件不佳,以鮪魚罐頭為例,須在116℃環境下殺菌82分鐘,避免微生物孳生。

連結:9家罐頭衛生差

連結:媒體報導:食藥署公布「104年水產罐頭食品業稽查專案」稽查結果說明(同榮實業公告)

同榮實業公司以生產番茄汁鯖魚、紅燒鰻罐頭聞名,該公司回應,在8月18日稽查後,已針對天花板破損、清潔用品未置專區進行改善,在9月中複查合格。有關破損的天花板,是位於成品倉庫上方,而非製造廠區。

同榮實業公司強調,8月8日蘇迪勒颱風帶來強烈風雨,成品倉庫屋頂受損,導致天花板被雨水所浸;到了8月18日整修期間,員工將掉落地面的天花板清掃後,清掃用具暫放門邊,正好遇上稽查人員,所以才會被列入缺失,但目前已經改善完畢,請消費者安心。



連結:「104年水產罐頭食品業稽查專案」之稽查結果(TFDA公告)

食藥署會同10縣市政府衛生局啟動「104年水產罐頭食品業稽查專案」,查獲9家生產水產罐頭食品業者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另抽驗59件水產罐頭,檢驗「罐頭食品類衛生標準」中重金屬鉛及錫的含量,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

食藥署與地方縣市政府衛生局針對水產品原料來源、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及食品添加物使用情形等項目進行查核,共出動86人次,完成查核23家次業者,其中查獲9家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者,缺失多為部份產品殺菌條件訂定程序未符合GHP之規定、食品添加物未落實三專管理、天花板或牆面不潔、溫溼度紀錄未落實及殺菌紀錄未落實等,地方縣市政府衛生局已命其限期改正,目前皆已完成複查,其中8家業者已改善完成,另1家業者,衛生局已前往複查,業者已於期限內補申請,惟須完成殺菌條件訂定程序,以符合GHP之規定。

小編評:附上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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