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彰投三縣市消保聯合律師團今(24)日成立屆滿1年,今年2月再加入苗栗縣,擴大區域治理範圍。消保聯合律師團昨日召開第4次會議,檢討攸關消費者權益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除回應蔡英文總統當選人「全民監督食安」政策外,未來四縣市政府將相關修法建議送交衛生福利部,敦促中央修法,讓消費者權益保護更為完備
昨天會議上律師團成員謝天仁、王展星、楊盤江、何志揚、黃淑真及黃秀蘭等律師均認為,因飼料用油充作食用油等瑕疵食品對人體的損害,有時並非立即可見,且損害金額也無法具體評估,而目前食安法第56條雖容許消費者在損害金額不明下,可向廠商求償500至30萬元的賠償金額,但適用範圍限縮於「摻偽、假冒」等嚴格條件,對消費者的保障明顯不足,應適度再放寬適用範圍,對消費者有周全保障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消保聯合律師團的律師們均有具體的訴訟實務經驗,而且經過充分、熱烈的討論後,所提出的修法意見十分寶貴,四縣市政府將整理相關修法意見後,透過地方立委或於行政院會等場合適時提出,敦促中央妥為修正食安法,以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