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農委會:強化管理,不讓漁業制裁發生(2016/02/21)
台灣遠洋漁業日前遭歐盟要求改善違法作業,期限逼近,銷歐產值雖不大,但農委會為防止效應擴大,被禁止銷歐,已推動修法及強化人力計畫等,不讓漁業貿易制裁發生。
農委會漁業署統計,台灣全年漁業產值新台幣1000億元,遠洋漁獲量約占總量6成餘,產值約一半、500億元。我國遠洋漁業規模龐大,甚受國際組織關注。
綠色和平組織去年9月揭露台灣漁船非法捕鯊,發現漁獲紀錄表上登載捕獲3條、總重55公斤水鯊,但船艙內卻存放3袋、總重75公斤鯊魚魚鰭,資料不實,還涉嫌捕抓保育類又將鰭身分離,引起國際媒體報導。
漁業署在確認違法事證後進行懲處,但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去年10月1日仍將台灣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llegal,Unreported,Unregulated,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黃牌名單)。漁業署說,改善期限為6個月,推算時間在今年3月底左右到期。
未料綠色和平今年再指出,紐約時報2月17日大篇幅報導去年台灣還有其他漁船在帛琉海域非法捕鯊,持續施壓、質疑台灣對遠洋漁業的管理執法不力。
漁業署署長蔡日耀回應,紐約時報所稱案例已懲處。他分析,台灣銷歐盟的漁業產值雖不大,推估一年約10億元,然而歐盟在國際漁業規範上是指標市場,台灣遠洋漁業擴及3大洋,萬一黃牌名單沒解除,轉為紅牌名單禁止銷歐,其他市場跟進,將重傷台灣遠洋漁業市場。
小編評:台灣人一網打盡的個性,很難修改喔。
連結:農委會訂新法,為台灣遠洋漁業解套(2016/02/24)
綠色和平去年年中揭露歐盟已對台灣漁業祭出黃牌警告,限台灣6個月內改善,否則將列入黑名單(紅牌),對台灣遠洋漁業經濟制裁,包括禁止所有台灣水產品出口至歐盟,到時可能損失上看 5 .2億元,更戕傷台灣形象。農委會副主任沙志一上午表示,農委會已研擬《遠洋漁業發展條例》草案,行政院今正在審查,希望3月能送立法院審議,儘速通過實施,以便歐盟能解除黃牌警告。
農委會副主任沙志一:歐盟祭出黃牌的目的,是希望雙方合作將漁業管理符合國際規範,台灣最大問題是罰則輕,全世界共識是漁業違規罰則要與漁業不當利益要相襯,是不當利益的倍數,台灣過去只罰3萬至60萬元,一條黑鮪魚即超過此價值,引進國際間質疑。
農委會副主任沙志一:台灣是世界上最大的漁業國家,作業型態很特別,很多船隻是不回台灣的,因此國際質疑台灣無法管理到其他國港口,怎可放船隻在其他國港口卸魚,因此漁業署會經檢討後會將目前的41個港口減少為27個港口,與沿岸國合作進行查稽,漁業署也會派員或與請第三方公正團體檢查。
農委會副主任沙志一:漁業署現正針對遠洋漁船船位監控,要求漁船裝設電子漁業報告設備,目前已有80%船隻裝設,另20%會在6月底完成裝設,由於裝設及稽查都需要錢和人力,漁業署已專案報行政院,獲行政院支持,訪漁業署增加預算,能有效執行。漁業署也與綠色和平組織多次溝通,已有共識,綠色和平組織會協助該法案儘速通過。
小編評:遠洋稽查真的是大工程,感覺不太可能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