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團體檢測有誤,《消保法》修法:「得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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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通過《消費者保護法》修正案,增定消保團體發表檢驗結果後,應公布檢驗相關資訊並通知相關企業,如發表檢驗結果有誤,應更正澄清,並負相關民、刑事責任。

消保處表示,針對消保團體常不定期公布檢測產品項目,卻因取樣、環境等因素,檢測結果有落差,對業者商譽造成損失,因此增訂此一條款。

小編評:這一項條款讓消基會做事情要更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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