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澳大利亞標准化立法構建食品安全網
食品標准化運動
二十世紀初,澳大利亞聯邦誕生,結束了英國的殖民統治。1905年頒布了第一部比較全面的食品法,命名為《維多利亞純粹食品法》。由於澳大利亞是聯邦國家,1901年的《澳大利亞憲法》第51條規定,食品問題屬於各州立法管轄範圍,非聯邦強行立法範圍。雖然《維多利亞純粹食品法》在歐洲獲得好評,但其在國內只起著指導作用。之後,各州相繼規定了適用於本州的食品安全法律,如新南威爾士州的《純粹食品法》,南澳大利亞州的《食品藥品法》,西澳大利亞州的《健康法》等。各州相繼出台有關食品的法律,推動了農產品的生產,終使澳大利亞成為世界最大的農產品出口國之一。但由於國內食品標准政出各門,客觀上制約了國內外食品的交易。
二十世紀80至90年代,為了改變這一現狀,澳大利亞開展了大規模的、由聯邦引導的食品標准化運動,各州決定將食品問題的立法權讓渡給聯邦政府。1986年後,聯邦和各州及奧北區共同簽署了《聯邦、州政府及奧北區關於採用同一食品標准協議》,形成了第一個全國食品標准協議。在這一協議下,社會各方做了充分的準備;1991年7月,又通過了第二個全國協議;1992年,澳大利亞首都區《食品法》通過,緊接著《相互承認法1992》通過,成為後來統一立法的催化劑。在之後的若干年,澳大利亞全國為食品統一法典的制定作出了卓越的努力,《澳新食品標准法典》終於在2000年12月頒布,並規定於2002年12月起全面實施。《澳新食品標准法典》不僅是一部適用於全澳境內的法典,同時還是一部與新西蘭聯合制定的食品法典。
《澳新食品標准法典》包括三方面內容:1、食品一般標准,列舉所有食品的基本標准、食品的標簽及其他信息的具體要求、食品添加物的規定、污染物及殘留物的具體要求以及需要上市前進行申報的食品;2、食品的產品標准,具體闡述特定食品類別的標准,涉及谷物、肉、蛋和魚、水果和蔬菜、油、奶制品、非酒精飲料、酒精飲料、糖和蜂蜜特殊食品及其他食品等共十類具體食品的詳細標准;3、食品的安全標准,包括食品安全計劃、食品安全操作和一般要求、食品企業的生產設施及設備要求。《澳新食品標准法典》在澳大利亞具有法律效力,凡違反食品標准的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都要受到處罰,凡銷售那些被損壞的、品質變質、腐爛摻假的或不適用人類消費的食品行為還要受到刑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