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將修法,促業者自行把原料送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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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文達今天在立法院答詢指出,將在近期內修改食品衛生管理法及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相關規定,要求業者應定期將原料、添加劑等成分,都需定期抽樣檢驗或送第三方實驗室檢驗,並留存資料待查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代署長許銘能補充,業者如果沒有依規定做到自行查驗,可處6萬~1500萬元罰鍰。

衛生福利部次長許銘能說,業者的責任很重要,目前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要求業者應定期將原料抽樣檢驗或送第三方實驗室檢驗,目前正在預告中,並盡快公告。

許銘能說,檢驗結果由業者留存,稽查人員查核時使用,GHP是由母法(食品衛生管理法)授權規定,若違反的罰則是6萬元到1500萬元。

小編評:未來「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會要求業者應定期將原料抽樣檢驗或送第三方實驗室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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