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上架費賣黑心食品,立院決議超商、賣場得負連帶責任

來源: 收上架費賣黑心食品 立院決議超商、賣場得負連帶責任

賣黑心食品,超商、賣場未來也要負責!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2)天做出決議,建請衛生福利部與經濟部必須提修法,要求各通路商負起連帶責任,在食品上架前要檢附相關檢驗證明,做好初步把關,提案立委江惠貞直指,各大通路商與大型連鎖商收取高額上架費,怎麼可以對販售的食品內容毫無所知

委員會最後做出決議,建請衛福部與經濟部修法,要求各通路商負起連帶責任,在食品上架前檢附相關檢驗證明,以達為所販售食品做初步把關的目的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