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亨食品公司涉嫌使用過期添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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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103年1月2日接獲民眾舉報「齊亨食品有限公司」疑使用過期添加物,翌日(3日)即派員至該公司作業場所(大社區)突擊檢查。當場查獲作業區放置一瓶過期添加物「消泡劑」(有效日期102年12月19日),經該公司員工坦承當日使用該瓶過期添加物製作「榛果糖漿」計25瓶,該批產品尚未流入市面。再查配料區架上放置23項過期添加物(香料),雖有明顯區隔待銷區並貼有「禁用」標語,衛生局仍予封存。另該公司生產另一項產品「蒟蒻」有添加防腐劑,該公司表示均屬外銷,並已與下游廠商簽約告知產品含防腐劑,不得於國內販售。

小編評:這則新聞寫的好仔細,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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