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正義劣油判賠,師生每人3千(2016/06/16)
連結:「正義」劣油團訟,消保會求償4.7億判936萬(2016/06/16)
連結:消基會看判決,如塑化劑事件重演(2016/06/16)
前年造成恐慌的頂新集團等公司製黑心油事件,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受九十六所中小學師生委託,向頂新、正義等四家劣油製造商求償,其中正義公司遭求償四點七億元案,高雄地院昨率先做出一審判決,判正義僅須賠三千多名師生共九百多萬元,平均每人獲賠三千元(兩千元精神撫慰金,及《消保法》規定的一千元懲罰性賠償金)。本案可上訴。至於頂新等公司遭求償案,目前仍在彰化地院等處審理中。
正義公司則在今年二月,被高雄地院刑庭認定,因疏忽、未確認就向上游購買來源不明的原料油,產製正義香豬油等產品販售,依過失犯《食安法》等罪,輕判總經理何育仁八月,相關案件皆上訴二審中。
考量原告師生食用迄今,無人因此生病或到醫院求診,也沒人提出相關診斷證明,即使未來出現病徵,也無法證明和吃到正義劣油有關,因此不准師生求償醫療費。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表示,法院因沒有實質對人體傷害的證據而輕判廠商,判決結果有塑化劑事件重演,不符社會期待。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表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在無法證明數額時,最高可判賠三萬元,相較於這次平均一位消費者僅三千元的賠償金額實在偏低,難以對廣大消費者交代。
游開雄推測,可能因為法院判斷正義食品是因上游廠商供應油源不明,屬於過失犯,以及消費者食用油品後未出現具體病徵,難以證明正義豬油損害消費者健康,才輕判九百三十六萬元。
台灣大學食品安全中心執行長許輔表示,台灣缺乏類似食品安全賠償的經驗,這次判決出來後,和原先求償的四億多元金額差別太大,但這就是台灣社會仍極需要學習的地方,應該還有更多人應該要去求償的。有一些商業損失更大的業者,要不要算入?還有下游廠商的損失等,都是這個判決沒辦法處理的部分。
連結:黑心油案被判賠,正義:尊重理解(2016/06/15)
連結:正義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5: 聲明稿(2016/06/15)
正義公司說,台灣消保會提出的這起民事賠償案,同案刑事部分公司雖已獲判無罪,但完全尊重消費者對權益的主張,也充分理解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重視,將於正式收到判決文後,再做評估是否上訴。

小編評:人民的期待總是與判決結果有落差。
連結:正義案賠償不符期待,消保會上訴(2016/07/15)
連結:正義油品案,台灣消保會上訴爭食安正義(2016/07/14)
2014年國內食安問題頻出,學生營養午餐受影響,台灣消保會代5315名學生向食用油被查出有問題的正義食品公司提告求償,今年6月15日高雄地院判賠其中3123人每人3000元。消保會和律師團認為賠償不符社會期待,且一審判決未就依修正後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免除消費者舉證責任,6月底已提起上訴。
消保會祕書長林祺祥表示,消保會原要求正義公司要賠償5315名學生每人9萬元,可是一審法官判決正義公司賠其中3123名學生每人約3000元,另2192人被駁回,比起彰化地院審理大統長基販賣劣油案,一審判賠每名受害者3萬元,消保會認為高雄地院判決差太大,不符社會期待。
去年12月16日修法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6條中有相關規定,「如消費者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台幣5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計算」,也就是不用舉證也可要求賠償。消保會仍以每人賠償9萬為訴求,希望二審能兼顧法理情理性論辯,翻轉原審判決結果。
小編評:可是…正義飼料油案是發生在103年,你拿104年修法的內容要去判它,法律上可以這樣溯往嗎?(小編是真心提問,不是護航)
連結:全國首例消費團訴訟獲賠償 正義油品賠940萬(2017/05/24)
連結:正義賠5000師生 每人2000餘元(2017/05/25)
2014年正義油品爆發黑心油品案,許多學校營養午餐用到黑心油,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受託向正義油品公司提起團體訴訟,歷經兩年多訟爭,最終雙方於二審以940萬元達成和解;正義油品於上周4已經將940萬元匯入消保會的帳戶,創下我國國內史上第1件食安團體訴訟實際獲得賠償金的紀錄,有32所學校5315人獲得賠償,每人金額約1012元至2182元。
共賠償金額940萬元,有32所學校師生及職工共5315人獲賠,其中勝訴者3438人,每人獲賠2182元,敗訴者1877人,每人獲賠1012元。
賠償金額分配經律師團及消保會理監事討論後,行文各校同意,決定勝訴者每人賠2182元,敗訴者因同樣吃到摻有黑心油的營養午餐,只是因各校準備的證據不足而被判敗訴,但求償理由是一樣的,因此,決定敗訴者每人賠1012元,創下敗訴也獲理賠的記錄。
連結:正義劣油賠償 每人2182元入帳(2017/05/25)
受害學校中,以高雄大樹國中586人最多,高雄獅湖國小406人次之。大樹國中校長王俊哲說,賠償金額多寡不是重點,而是在於喚起師生重視被侵害的權益。
台灣消保會受行政院消保會委託,受理的另三起校園劣油案團訴,頂新與北海案都還在一審庭辯中,頂新案進入第十三次庭辯,北海案進入第五次。
強冠案一審僅160人獲賠,每人六千至九千元不等,另有3811人選擇以六千元和解,其餘七十人敗訴,由消保會代為提出上訴。
小編評:這個案子終於結束了,不過這也只是諸多團訟中的其中一件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