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提案在《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增列禁售日本福島、茨城等5受輻射污染地區生產製造或加工的食品,今獲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市府預估最快今年9月查核業者。
此次增修第九條之二,新增條文為「本市不得販售日本受輻射汙染地區生產、製造或加工之食品。前項之地區指日本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縣。本市流通之日本食品應以中文明顯標示原產地之都、道、府、縣名。」
增修條文三讀通過後,將送行政院備查,預計六月一日公告實施,將有三個月宣導期,九月正式上路。未來北市進口商都須以中文標示原產地都道府縣名。但根據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法條,並未針對第九條訂立相關罰則。
未來若查獲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縣進口產品,將依食安法第四十七條開罰三到三百萬元;若日本產品未詳註產地,則依消保法第廿四條規定,開罰廿至卅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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