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香齋更換店名(御蓮齋),舊餐劵需加價使用,消保處將調查

連結:扯!蓮香齋換店名拒收舊餐劵 消保處下周調查

連結:餐廳更名舊禮券須補差價 律師:已違法

知名蔬食餐廳蓮香齋昨天在新的臉書粉絲專頁「御蓮蔬食-御蓮齋」公告,即日起更名為「御蓮齋」。持有原「蓮香齋」舊貴賓餐券,持券者自10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到店消費酌收新台幣80元。5月1日至5月31日到店消費酌收150元。此外,母親節前日及當日須補到原價,自6月1日後則不得使用。

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表示,餐廳既然更名,不同餐廳有不同的法人格,原經營者要負起賠償責任,除非有履約保證由銀行代賠。到底是不是換老闆、換招牌,下周將請台北市消保官調查餐廳經營情況。

小編評:關於餐券的相關法規請看食藥署的餐飲業定型化契約專區,小編真的太忙沒有空整理啊!!!

連結:「御蓮蔬食」參與台北國際素食展 北市發消費警訊

知名素食餐廳「蓮香齋」,因公司經營權易手改名為「御蓮齋」,但接手經營的公司「御蓮蔬食」日前卻公告「蓮香齋」販售的餐券都需加價才能使用,甚至設有餐券使用期限,引起消費爭議。

消保官調查,蓮香齋流通餐券共有8種,分別由蓮香蔬食、人道國際事業、歡喜齋、蓮香齋事業、蓮香齋國際、德茂昌蓮香齋國際事業,及接手經營的御蓮蔬食公司發行。但御蓮齋易手後,8間公司僅御蓮蔬食發行的餐券可以不加價延用,衍生消費糾紛。

8間公司均未載明餐券票面金額,也無金融機構履約保證,即使民眾要退費也難以舉證購入金額,且在部分禮券還有限制使用期間,違反消保法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被北市消保官要求改善。

小編評:看起來還是沒有解決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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