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過期藥品,可能因藥效降低而導致病情惡化

美國全國公共廣播電台(National Public Radio)網站報導,藥商在研發藥品時,會將藥品置於不同的環境、溫度、濕度下進行實驗,測試藥品經過多長時間效力開始減弱。藥品標籤上顯示的時間,是藥品維持最大效力的期間。

美國臨床藥理學會的藥學家佛斯樂也指出,一般的原則是藥效降低10%就達到「有效期限的終點」,如果超過了這個終點幾個月或幾年,不太可能對你有何傷害,只是對你的病痛沒有太多的助益。如果你只是使用過期的藥來治療頭痛,可能無傷大雅,但是如果你需要用抗生素對抗細菌感染,那麼使用過期的效力減弱藥品,可能無法有效抑制細菌而導致病情惡化。

美國食藥署(FDA)藥品評估暨研究中心法遵中心副主任伯恩斯坦(Ilisa Bernstein)表示:如果你的藥品過期了,不要使用它,因為沒有人可以保證它是安全有效的。

 

小編評:相關原文報導如下,自行服用。

連結:藥過期還能不能吃? FDA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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