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查市售窗簾,逾兩成標示不符,選用防焰產品更安全

消基會去年10、11月間在大台北地區及網路購樣12件窗簾、10件床單床包組,結果只有4件窗簾標示不合格。包含品名為「窗簾(粉紅星星)」沒有任何標示,其他3件分別為「經典緹花雙層穿管式窗簾(咖啡)」、「法式經典遮光窗簾」及「八葉花門簾」,只有標示「尺寸」;未依照「織品標示基準」規定,完整標示出廠商資訊、生產國別、鮮維成份、洗燙處理方法等資訊。

標示不合格部份,消基會質疑違反「商品標示法」第11條規定,建議依同法第15條規定要求廠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品質檢驗方面,包含讓色彩更鮮豔的壬基酚(NP)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測試,讓紡織品防縐、防縮、阻燃及上色更耐久的甲醛所產生游離甲醛檢測,以及若使用含鉛或鎘的染料及印花的油墨可能會含有重金屬的檢測,還有常見的合成染料偶氮染料檢驗,全都合格。

 

小編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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