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產履歷看農企業內控制度,降低資料造假的風險

農企業是食品產業的源頭,是食品安全把關的第一環,所以制度設計更應重視產品的履歷與溯源。而農企業在設計其內部控制制度時,為達成法規及主管機關的要求,實務上可以配合農委會2007年公布「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及「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規定等兩項規定辦理。該兩項法規主要是推動自願性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並採取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aiwan 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簡稱TGAP)的實施與驗證,以及建立農產品的履歷追溯體系。

農委會期望建立此機制後,可以透過下游廠商及消費者選用具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TAP)的農產品,來推動農產品生產者主動建立農產品的履歷及檢驗。

 

小編評:這一篇寫的簡易直白,推薦給大家看看。不過一開始引用的案例是錯誤的,胖達人事件充其量是廣告宣傳上的不誠實,並不是食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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