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攤沒人顧,野貓啃完再賣給客人吃,罔顧衛生安全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表示,陳姓民眾昨天清晨於前鎮區傳統市場一家豬肉攤,拍到流浪貓跳上一處攤位,並啃食攤位上的生鮮豬肉,卻不見攤商在場,也未以東西覆蓋豬肉,引來流浪貓前來啃食,蘇姓攤商事後開門營業,因適逢小年夜熱賣,吸引不少採買人潮。

衛生局據報前往稽查,現場雖未發現流浪貓,肉攤上也未發現貓毛,卻查出蘇姓攤商請屠宰業者送貨,直接將豬肉擺放在攤位上,再前往他家領取貨款後,才到市場擺攤做生意,過程中約有十分鐘空檔。根據民眾提供影片,認定未符合衛生良好規範,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並將擇期複查,違者可罰六萬及兩億元。

 

小編評:不要再死守傳統露天肉攤了,溫體肉生菌數很高的,趕快加冰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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