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表示,新修訂糧食管理法生效後,禁止國產米與進口米混合銷售,並大幅提高罰鍰上限為1,500萬元及按次加重處罰,對於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可直接廢止糧商登記。
農委會表示,農委會說明,鑑於現行糧食管理法對於市售食米之違規處罰規定過於寬鬆,容易造成業者投機心理,影響消費者權益;經通盤檢討,研擬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以強化管理機制,修正條文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今年六月18日經總統公布,將於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新修正之糧食管理法除禁止國產米與進口米混合銷售,並大幅提高罰鍰上限為1,500萬元及按次加重處罰,對於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可直接廢止糧商登記;另外,對於一定規模以上之加工及進口業者,需記錄糧食供應來源及流向資料。
連結:國產進口米混合銷售 罰鍰提高至1,500萬
小編評:早該修法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