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食安法變革,掌握業者全登錄!

衛生福利部102年12月3日發布訂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於今(103)年7月18日預告「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草案,凡是具工廠登記、商業登記公司登記之製造、加工、餐飲、輸入及販售業者,應於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錄。

該草案並提供60天之評論期,蒐集各界意見。 衛福部表示,登錄制度為102年6月19日公布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於今年2月5日公布修正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之重要變革,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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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評:這草案影響重大,業者要仔細閱讀,有意見快點提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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