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販吃黑心商品 打卡可退費

在攤販消費沒有發票,消費者難以舉證退費,不過台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今天表示,若吃飯時有拍照打卡,也可當作消費證明,爭取退費

台北市最新中招的122家店中,僅30家有營業登記,會在民眾消費時開立發票、收據、消費明細等證明;還有92家沒有營登的流動攤販、夜市攤商,民眾消費時沒有任何憑證,若黑心食品吃下肚,無法舉證,也就面臨難以退費的窘境

不過陳信誠也提供一個小撇步,現代人吃美食愛拍照,在臉書打卡分享,如果照片或打卡紀錄能夠證明時間、地點和消費品項,就可以作為消費行為確實存在的證據,據此要求退費

陳信誠說,吃飯拍照跟打卡算是一種物證,若在有營業登記的店家吃到問題商品,找不到發票等憑證,也可據此要求退費。若店家不認帳,消費者可持照片和打卡紀錄向消保官申訴

來源:攤販吃黑心商品 打卡可退費

小編OS: 聽起來很人性化,可是攤商要哭哭了,怎麼分辨誰退過誰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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