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產品認證(MOA)廠商政豐農產企業及南北流企業、福柴流通等關係企業,涉嫌將過期發霉、腐敗的五榖雜糧剔除,再以有毒化學藥劑「磷化鋁」(GASTOXIN)燻死蠧蟲,改標變更製造日期後再出售。
2008年起,政豐公司負責人廖英舒及陳幸蕙夫妻,明知進貨後尚未售出及遭退貨的五穀雜糧、南北貨等商品將屆有效期限、甚至已過期一年以上,竟指揮員工先剔除外觀發霉、腐敗的產品腐敗無法再利用產品,再將長滿蠹蟲的過期五穀雜糧豆類產品,添加來路不明的毒性化學藥劑「磷化鋁」燻死蠹蟲。
兩人還命員工將殘留有不明劑量毒素的豆類食品,重新改貼虛偽效期之標籤換裝後伺機出售,並將部分過期、退貨商品分拆,改成散裝,混入賣場專櫃秤斤零售,銷售地點尚包括大賣場、年貨大街等地。
廖姓夫妻到案後,竟辯稱:「從小在農家長大,雜糧長蟲、過期還是可以吃,如果丟棄太浪費食物,但已將不好的,例如發霉的、腐壞的挑出丟掉,剩下的對人體沒有危害。」由於全案還有上下游業者及流向等須要進一步調查,法院裁准廖姓夫婦羈押禁見。
連結:食藥署會同檢警與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調查「政豐農產企業有限公司」涉嫌竄改產品有效日期案件說明(TFDA公告)
食藥署於105年11月29日會同臺中市地檢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臺中市調查處與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至「政豐農產企業有限公司」進行搜索;現場查獲疑似重新打印有效日期之開心果、黑糖玫瑰蔓越莓、竹炭花生等產品及經退貨後拆封再行混裝並重新打印有效日期之薏仁、紅豆等產品,均由臺中市地檢署查扣。現場亦查獲巴西迷你硬糖、綜合果干等逾有效日期之產品18項,共約211公斤,已由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現場封存。全案移由檢調釐清違規情節。
產品標示不實,涉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使用或販售逾期食品,則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使用及販售保存期限內之食品,並如實於食品外包裝上標示有效日期,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及知的權利。
小編評:好久沒看到犯意這樣重的壞廠商了,這一定要重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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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聲稱來往廠商包括大潤發、大買家、愛買等量販店,衛生局已通知業者要就政豐出貨商品先行下架並自主管理,待釐清是否是改標、逾期食品後,再決定要沒入銷毀或可重新上架。
小編評:好奇是那幾支商品被燒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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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磷化鋁,空氣作用變劇毒
磷化鋁是熏蒸劑,由農委會比照農藥管理,常用於穀倉病蟲害的防治,屬於劇毒農藥,需經訓練合格人員、有許可證才可使用;至於毒性殘留以磷化氫殘留量來計算,農委會會依不同的穀物,訂定不同的殘留容許值。
小編評:小編查了一下,覺得大驚!!!「磷化鋁(GASTOXIN)」這東西目的是做為農藥薰蒸劑,在施時會變為磷化氫(phosphine)作為蟲害防治。
從食藥署的法規來看,磷化氫在我國「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確實是有訂定使用標準的,確實可用在果乾或是蔬菜乾上,而磷化氫之容許量適用於好達勝(aluminium phosphide)、磷化鎂(Magnesium phosphide)、磷化鋅(zinc phosphide)之殘留,或直接使用磷化氫(phosphine)之殘留。
而在農委會的農藥資訊服務網中,的確可以查到「好達勝(PHOSPHINE)」這隻農藥,主要化學成分是磷化鋁(aluminium phosphide)的…
所以,政豐農產的問題應該是他們用的這款農藥是不是農委會登記核可的農藥、他們施用的範圍是不是法定可用的範圍、以及若是核可可用農藥和範圍,那殘留量是不是違規超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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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內有機認證機構共有十三家,包括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中央畜產會、國立中興大學等。有機認證標章採雙標章制度,除有官方CAS認證標章,還有各家認證機構的專屬標章。 目前有機認證機構,都由全國認證基金會管理,該單位每年都對有機認證機構追蹤管理。農委會每年也會針對市售有機農產品、加工品進行抽驗。此案若業者販售的問題產品具「有機認證標章」,就可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處罰。
小編評:不曉得會不會被撤銷標章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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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政豐農產18件產品,被衛生及檢調單位發現涉嫌竄改有效日期,其1件為進口有機葵瓜子,雖確實為有機,但販賣過期品亦依食安法懲處
連結: 販售過期有機產品 食安法照樣開罰
小編OS: 過期再販售本來就是錯的, 產品是不是有機, 會有差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