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抽驗市售洗碗精,三成標示違規,南僑自清無化學物毋須標示

連結:衛生局抽驗市售洗碗精 3成不符合規定

連結: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05年食品洗潔劑抽驗結果(台北市衛生局新聞稿)

臺北市衛生局抽樣20件包裝產品,其中5件為進口產品,其餘皆為國產,檢驗項目包含砷(以As2O3計)、重金屬(以Pb計)、甲醇含量、壬基苯酚類界面活性劑(nonylphenol及nonylphenol ethoxylate)、螢光增白劑等,結果均符合規定。

另針對食品用洗潔劑標示進行檢查,經查6件產品外包裝皆未以中文標示「主要成分之化學名稱」,其中1件同時未標示「製造日期」。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自103年6月19日起製造之食品用洗潔劑產品外包裝應依該法第27條規定,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標示:一、品名。二、主要成分之化學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成分組成者,應分別標明。三、淨重或容量。四、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五、原產地(國)。六、製造日期;其有時效性者,並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七、適用對象或用途。八、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或警語。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案內未依規定標示之產品,得依同法第52條通知限期改正,經查來源其中5件為臺北市,衛生局已依行政程序進行調查、1件為桃園市,已移請轄管衛生局辦理。

小編評:比較少見的稽查產品品項,附食品用洗潔劑相關法規給大家參考。

連結:南僑槓北市衛生局 自清洗劑不含化學物質

「南僑水晶肥皂洗滌液」被台北市衛生局抽驗查出未以中文標示「主要成分之化學名稱」,要求通路下架,並限期改善。南僑今日在報紙刊登聲明強調「產品不含化學成分,不需標示」,並呼籲「台北市衛生局應更正訊息,恢復商譽,並保留對台北市衛生局損害賠償請求權」。

除了刊登聲明之外,南僑同時也附上三份由第三方公證檢驗單位SGS的檢驗報告,自清產品中不含壬基酚類介面活性劑、螢光增白劑、含氯漂白劑、防腐劑、重金屬等,符合國家標準規範,並未違法。

南僑表示「南僑水晶肥皂洗滌液」成分只有水、檸檬精油與芥花油、棕櫚仁油與椰子油等三種天然植物油皂化物,製成具有清潔效果食器清潔液,不含介面活性劑等化學成分,台北市衛生局再發布消息前未查證,已造成商譽損害與通路下架損失,並保留對台北市衛生局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小編評:怎麼感覺變成產品介紹的業配文了?!感覺產品力好強,小編都想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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