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叫車服務還未合法,11月15日更要推出「機車美食」外送服務,鎖定茹絲葵、鼎王麻辣鍋、新都里懷石料理等台北知名排隊餐廳,民眾只要透過手機下單,但Uber合作的機車駕駛就會到餐廳取餐,但台灣Uber公司並沒有申請「汽車貨運業」。
交通部表示,Uber沒有登記「汽車貨運業」,不可提供宅配送餐服務,只要一上路,就會依違反《公路法》使用非營業車輛營業,進行取締,可開罰5萬元到15萬元。
目前UberEATS最大的爭議是適法性,究竟是提供平台、還是貨運服務。
小編評:說到送餐服務,其實我國目前這領域的兩大龍頭是「空腹熊貓(foodpanda)」和「饕客送」,不曉得這兩大龍頭是否也會被這風波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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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Uber美食外送違法上路!立委喊下架APP,賀陳旦:不適合
交通部長賀陳旦回應,相對於車輛載送「送客人」,送貨安全性考慮少一點,對於是否下架APP,則認為現在網路時代不能輕言下架別人APP,若採強制手段,恐會讓其他國際電商進軍台灣有疑慮。雖然Uber態度不友善,但也希望台灣本土業者爭氣,交通部推出的多元化計程車方案就是要證明本土業者也能提供好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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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受Uber牽連?交通部證實:foodpanda空腹熊貓,在台違法經營!
交通部表示,Uber由於沒有登記汽車貨運業,不可提供宅配送餐服務,換言之,只要在台灣經營宅配送餐服務皆必須登記汽車貨運業,而實際查詢之後卻發現,台灣外送服務業未合法經營的事實,間接凸顯出台灣的法規漏洞。
知名的餐點外送服務foodpanda在台灣已經經營四年之久,目前與台灣合作的餐廳也已經上達千家,業務範圍包含北、中、南地區,對於台灣美食外送市場相對較熟悉,結合手機App「你訂餐,我外送」服務,營收成長速度快,foodpanda在台灣的發展策略相當成功。
不過,根據經濟部商業公司登記資料的查詢,foodpanda似乎也沒有申請汽車貨運業,是否合法經營還有待主管機關確認。對此,立法委員徐永明辦公室向交通部路政司查明後證實,foodpanda若要進行食物配送應該登記為物流業,但是foodpanda在台灣申請的卻是電腦系統整合服務業,提供資訊服務,完全不符合貨運業的業務。foodpanda是違法經營,理應由公路總局負責開罰。
foodpanda官方表示「不方便多做回應」,強調公司是合法營業,並且具有營利事業登記與合法繳稅。
小編OS:如果要查詢經濟部商業公司登記資料,可以到經濟部商業司─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查詢。上周才有貨運業運輸冷凍冷藏溫度不合格的議題出現,現在Uber推出用一般私家車運輸即食食品,相關作業方式能夠符合食安要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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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號召民眾利用閒置機車,不用任何工作經驗,就可加入配送美食服務,把握時間賺外快,須具備的條件包括:年滿19歲、持有15年內出廠機車、持有有效機車駕照無任何犯罪紀錄、可提約15公斤重物。
根據Uber的遊戲規則,以機車完成3公里的餐飲配送為例,送餐者實際可獲得的報酬是新台幣67.6元。
Uber會提供送餐者使用專用保溫袋,並要求送餐者遵守交通規則,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衝突,不可叫客戶到馬路邊取餐,運送過程確保不要破壞餐點。
小編評:小編忽然想到,手搖飲的外送、披薩外送…等,都有或是需要申請汽車貨運業嗎?符合規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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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Uber推「美食外送」違法,秒懂為何麥當勞可以他們不行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解釋,Uber美食外送服務與一般餐廳外送最大的差別在於,他們透過第三方提供貨物收貨、送貨賺取報酬,但像麥當勞、必勝客或是一般手搖飲料店外送僅是配送自己本身產品,因此不用登記為「汽車貨運業」外送也無違法。可是UberEATS實際上就是在進行「貨運行為」,因此就必須要登記汽車貨運業。
而進軍台灣4年多的美食外送平台「空腹熊貓foodpanda」近期也被點名沒有登記「汽車貨運業」,屬違法經營。對此空腹熊貓則回應,一切遵照主管機關及法規規範,會與主管機關釐清細節,盼雙方能進一步就法規面交流溝通。
小編評:小編自問自答,找到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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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推出機車送餐服務「UberEATS」,原本傳出包含茹絲葵、麥笛昆等知名店家都在外送範圍內。不過茹絲葵跟麥笛昆發表聲明說,並未和Uber合作。
UberEATS初期僅服務北市送餐,合作餐廳超過百家,營運初期不設定最低訂餐金額、不需額外收取送餐費用,只需付餐點費;不過因UberEATS沒有登記汽車貨運業,一旦送餐收取報酬將遭交通部認定違法,可罰5萬到15萬元,但由於UberEATS初期不收費將可閃過違法爭議。
小編評:換個名目,一樣可以賺錢(又可以規避法律),真是超符合UBER做事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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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5日) 「UberEATS」在台灣上路,隨即遭到公路總局監理所取締開罰,分別對UberEATS和司機開出罰單。今晚交通部更發聲明說重話,將請公路總局行文給網路交易平台下架UBER和UberEATS。
另,新服務上路第一天,公路總局針對Uber EATS違規招募機車從事送貨營業進行取締稽查作業,共查獲6件違規案件、開出12張罰單(6張公司、6張駕駛),總開罰金額為60萬元,後續會寄處分書,吊扣車輛牌照2個月。
小編OS:疑?小編看不懂,不是說初期不收運費,可以規避罰則?怎麼6件違規案是以甚麼名義開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