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郭盈志遭人檢舉在屏東設置地下油行,環境髒亂,在購買豬皮革油、雞油、魚油、牛油後,加入劣質飼料油、動物混合油等不可食用油品,多次出售給強冠公司,並僱請施敏毓擔任司機,負責載運油品兼任摻油工作;強冠公司董座葉文祥和總經理戴啟川購買郭盈志的劣質油品,假冒成食用油,摻入製成銷售廣泛的「全統香豬油」,販售給下游百家廠商,無數老牌店家和知名大廠受害,引發全台食安風暴。
奇美食品因購買全統香豬油製作豬肉包子和水餃等產品,事發後已清查下架,信譽受到影響,對製作黑心油等郭盈志人提出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經過1年多的官司,屏東地院今天下午判郭盈志及施閔毓2人需賠償奇美食品1170萬餘元,而強冠則與奇美食品以700萬元達成和解,全案仍可上訴。
小編評:我賭,這傢伙一定雙手一攤說沒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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