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廚年菜,需標明誰操刀,再享7天解約權

行政院消保處昨天提醒,《餐飲、食品郵購及網購買賣定型化契約》今年元旦上路,消費者只要在網路上或跟飯店、超商預購年菜,7天內可無條件退費,無須說明理由和負擔任何賠償;就算年菜開封、吃過,只要消費者能提出合理主張,都能退,業者無權拒絕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預購年菜有 4個要點要注意
1. 「享有收受商品後7天特殊解約權,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此權益業者必須充分告知消費者,但食品若已食用,或可歸責於消費者而不能返還者,消費者仍應償已食用部分的商品價額
 
2. 業者必須揭露清楚,真的是名廚或知名餐飲操刀烹製,或是委託代工業者後製,以免消費者買了有質疑,衍生消費糾紛
 
3. 消保處提醒業者,在型錄或資訊上,應記載品名、內容物名稱及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當內容物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分別標明,必要時應記載食品的尺寸大小,不得用照片僅供參考,以免衍生廣告內容不實、誇張、易生誤解的糾紛
 
4. 業者與消費者在交易前,應將年菜交貨的時間、地點,以及運送是否要冷藏、冷凍或常溫等資料說明清楚,以避免爭議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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