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全國之先,彰化縣食安管理自治條例禁含糖飲料進入校園

連結:禁止糖飲品入校園,彰化納入自治條例修正規範(2016/10/07)

連結:含糖飲品,校園、補習班擬禁賣(2016/10/08)

彰化縣衛生局昨天公布「彰化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將含糖飲品禁止進入校園納入自治條例規範,原32條修正為34條,把禁止校園販售含糖飲品納入草案,新增食品業者和任何民眾都不得在縣內校園和短期補習班與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販售及贈送含糖飲料給學生,本修正草案預計今年10月提送議會定期會審議。

修正草案已送議會審議,通過後送衛福部核訂後正式上路實施,法一旦通過,今後可以在校園販售的飲品,包含鮮乳、保久乳、100%純果汁、熱量在250大卡以下、添加糖提供熱量在30%以下的優酪乳和豆漿,以及無糖飲料和礦泉水。

連結:彰化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說明,擬將含糖飲品禁止進入校園規範入法(2016/10/07)

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2至104年「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結果,國高中生每週平均至少喝6至8次含糖飲料,另依據彰化縣104年調查發現,有6成國中小及高中職學校的老師或家長曾以含糖飲料獎勵學生,增加學生飲用含糖飲料的機會,許多學生更將含糖飲料當成白開水來解渴。

攝取過多的糖分,易使學生產生焦慮、影響生長發育、降低注意力及學習能力,並造成肥胖,增加高血脂、糖尿病及癌症的風險等健康問題;含糖飲料引發的健康問題早引起世界各國重視,各國均陸續透過訂定含糖飲料稅或校園周邊禁售高熱量低營養價值食品等規範進行管制,世界衛生組織更於2015年公布兒童游離糖(free sugars)攝取量不宜超過每日總熱量的10%(約50公克糖),並強烈建議應降低至總熱量的5%以下(即25克糖),以有效預防肥胖及蛀牙等健康問題。

連結:率全國之先,彰縣食安管理自治條例禁含糖飲料進入校園(2017/03/24)

彰化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本月8日公告修正,10日起實施,這次修法從原本的32條新增至34條,三大重點包含禁止含糖飲料進入校園,以及禁止含瘦肉精豬肉及其製品、核災區受輻射污染食品進入彰化縣販賣。

彰化縣政府這次特別增訂,任何人及食品業者均不得在彰化縣完全中學、國中、國小、幼兒園、短期補習班和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內,以獎勵、贈送、慰勞或販賣等方式提供學生含糖飲料,也不得外送給學生,違反者需接受營養輔導教育或講習,全縣約1,000家教育機構受到規範。

除了新增禁止含糖飲料進入校園,這次也增訂彰化縣內不得販售含瘦肉精豬肉及其製品,還有核災區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的食品或食品添加物,違反者可處以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連結:校園禁入含糖飲… 學生自帶早餐 老師頭痛(2017/05/01)

彰化縣禁止含糖飲料進入校園,實施一個半月,沒開出半張勸導單,衛生局食品衛生科強調,這項全國率先實施的自治條例需要適應期,目前沒接獲檢舉違規,衛生局盡量輔導、勸導,建立正確的飲食觀念。

含糖飲料禁入校園,引起很多學校困擾,最大麻煩是家長讓學生帶早餐到校,包括珍珠奶茶、甜豆漿、甜米漿、冬瓜紅茶等含糖飲料,國中、高中生的自主意識較強,會抗拒「沒甜的喝不下去,是我爸爸、媽媽買的為什麼不能喝?」教師只好退讓。

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長林毓芬表示,業者被檢舉送含糖飲料到學校,只要一次查證屬實,至少營養教育講習一次、一小時,兩次以上需提交衛生營業改善計畫書,迄今沒業者被檢舉。午餐契約則要求契約商每月不提供超過兩次甜湯,除非是紅豆湯、綠豆湯、芋頭西米露、高纖山粉圓等健康甜點。

小編評:三大修法重點,除了含糖飲料管制比較有意義外,另外兩個都是訂好玩的,因為食安法中就已經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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