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農果汁被課貨物稅,高雄市促中央提解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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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稼莊果園業務經理陳柏璋自家種植桑椹,為提高附加價值,投入農產加工,研發純天然、無人工添加的桑椹汁。未料,因產品熱銷遭人檢舉,國稅局稽查認定他違反法規,該果汁須課徵貨物稅,他打行政訴訟2年判敗訴。

貨物稅條例是民國35年所制定公布,早年果汁被列為「奢侈品」須被課稅,但隨著民生、經濟條件不同,法令卻不符合時宜。他說,封蓋果汁要免課稅,必須符合CNS2377規範,但大廠透過加工通過標準,不代表健康;而他的桑椹汁純天然、無添加,卻怎麼驗都過不了,質疑政府只會找小農開刀。

對此,高市農業局長蔡復進表示,許多小農生產果汁,不知貨物稅相關法規,而誤觸法面臨困境;農業局近日將行文農委會,希望中央召開跨部會協調,聽進小農的心聲及無奈,符合農民期待。

小編評:不說我還真不知道要課這種稅呢?!小編馬上去查相關資料發現,有關飲料貨物稅的規定是來自於貨物稅條例第8條」:飲料品,凡設廠機製之清涼飲料品均屬之。其稅率:一、稀釋天然果蔬汁從價徵收百分之八。二、其他飲料品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前項飲料品合於國家標準之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及純天然蔬菜汁免稅。第一項所稱設廠機製,指(一)設有固定製造場所,使用電動或非電動之機具製造裝瓶(盒、罐、桶)固封者。(二)設有固定製造場所,使用電動或非電動機具製造飲料品之原料或半成品裝入自動混合販賣機製造銷售者。國內產製之飲料品,應減除容器成本計算其出廠價格。利潤跟產量本來就不高的小農加工品還要被加課這條稅目,難怪會不爽…

附上相關法規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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