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近,許多公司行號年節送禮、尾牙抽獎都會購買大量禮券,消基會抽樣10個樣本,發現全家、新光三越和誠品禮券都僅簡略標示「若毀損,恕不掛失及補發」,但其實禮券毀損不見得無效,消基會董事黃鈺生強調,只要辨識條碼還在、金額還可以辨識,業者就應補發。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陳智義進一步提醒,如果禮券是有記名的,即便毀損甚至是遺失,都是可以補發的,但若是無記名的話,若已遺失則是視同現金遺失般是無法追回的,這點消費者要特別小心留意。
消基會提出「5不1可1必要」:不得記載使用期限、不得記載未使用完餘額不得消費,以及不得記載不合理限制使用地點、範圍、截角無效等「5不」。另外「1可」指的是若毀損但可辨識是可以補發或繼續使用,而履約保證責任則是「1必要」。
小編評:實用的知識。
連結:禮券撕壞…還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