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長葉彥伯指出,原本擬訂化工原料與食品原料「分流、分照」,禁止化工原料行販售食品原料,經查法源,發現化工原料行可兼營食用原料,法令沒限制不能販售化工原料給食品廠商,彰化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轉彎」,改為明訂業者分區、分櫃管理。
葉彥伯說,化工原料業者應規畫專區,分開貯放化工原料、食品原料,上架販售的化工原料要張貼警語「本櫃原料不得供食品使用」,提醒顧客不要買錯。
此外,業者要分冊列帳,化工原料進銷貨建立一本帳冊,食品原料另建一本,如果公司管理電腦化,應有兩套進銷貨系統,分別列出上、下游流向,方便衛生局查核。
小編評:算是小小進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