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首查基改黃豆標示,轄內業者都合格

為避免業者誤觸法規,新北衛生局去年即展開專案,派員至轄內140家業者輔導「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共計287件,今年再度追蹤其中未完善標示的198件產品,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鎖定2家具有進口輸入、製造及販售標榜非基改黃豆製品的大型業者,分別是大醇食品公司名記豆腐公司,稽查並抽驗產品是否與其標示的「非基因改造」屬實。

舉凡市售食品使用含有黃豆、玉米、油菜、棉花及甜菜之目前我國允許輸入基改原料,不論完整、散裝型態,需標示「(含)基因改造」等字樣,若未標示可視同為非基因改造食品;而使用基改原料製成之高層次加工品,例如黃豆油、醬油、玉米糖漿等,須標示「本產品為基因改造○○加工製成,但已不含基因改造成分」等字樣,標示字樣長度、寬度不得小於兩毫米;至於攤商、餐飲場所販售的散裝食品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則需以告示牌(如菜單或立牌)方式告知消費者。

連結:非基改黃豆貴3倍,新北市衛生局為民眾權益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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