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衛生局29日對轄內4家麵腸食品製造廠進行稽查,訝然發現4家中就有3家為延長麵腸保存期限,非法在製程中加入雙氧水(過氧化氫H2O2),但業者辯稱,因一般麵腸置放1至2天就會酸敗,唯如有遠程或外縣市訂單,為防遇送過程中變質才會添加,並非每一批都加雙氧水保鮮。
3家被抓包的食品廠分別是台中烏日區珅貿商行、素全食品行以及外埔區全泰麵粉加工廠,衛生局稽查人員也總計在這3家工廠查到215.8公斤麵腸成品,以及開封之食品級過氧化氫數桶計14.25公斤,全都就地銷毀,並將依食安法對業者開罰3到300萬元。
台中市衛生局食藥科長傅瓊慧指出,麵腸因不耐放,約只能在常溫放置1至2天就會酸敗,業者說,因顧客要求或是配送到北部客戶路程較遠時就會在產製麵腸後添加過氧化氫以殺菌防酸敗,但也並非每批麵腸都有加雙氧水保鮮,傅瓊慧說,的確稽查員用試劑快篩,現場現貨也不是每批都對過氧化氫反應呈陽性。
傅瓊慧說,衛生局稽查人員除當場將違規商品及開封的過氧化氫銷毀,也追查流向,經調查三家業者違規產製之麵腸販售下游除散客外另有建國市場2攤商及北部一販售商,昨日當場已通知下游攤商違規產品自主下架不得販售外,本局今日再前往建國市場稽查,該2處攤商架上已無發現違規麵腸產品。
依食安法第18條食品添加物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標準之規定:「過氧化氫(殺菌劑)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除麵粉及其製品以外之其他食品;用量以H2O2殘留量計,食品中不得殘留。」
小編評:防不勝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