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健康兒童餐,元旦起禁送玩具促銷

根據「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不適合未滿十二歲兒童長期食用的零食、糖果、飲料、冰品及飲食場所所供應的食品,是脂肪占總熱量百分之三十以上、飽和脂肪占總熱量百分之十以上、鈉含量每份四百毫克以上,還有額外添加的糖占總熱量百分之十以上的食品。

衛福部食藥署企科組科長黃維生昨表示,新制規範上述食品有廣告限制及促銷限制,下午五時到晚間九時不得在兒童頻道刊播廣告,也不得強調可取代正餐。

至於促銷限制,黃維生說,不可以針對兒童以贈送、加購玩具或以玩具為獎勵等方式為促銷。或以文字圖像針對兒童廣告,並贈送加購玩具等,若違反「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將依違反食安法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四萬元到四百萬元 。

國內最知名的兒童餐供應者應是麥當勞,麥當勞為了配合新制已於十一月更改菜單,目前提供的兒童餐,已不見可樂和薯條,改以水果、沙拉和純果汁、牛奶取代,所以仍附贈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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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評:這樣下來業績會差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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