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牙膏4成含防腐劑,高露潔全效專業美白等四牙膏有誇大之嫌
消基會指出,因牙膏國家標準未訂防腐劑標準,抽驗30件市售牙膏竟高達4成含防腐劑,其中有 2件驗水楊酸(鄰羥基苯甲酸)且超出容許值,商品為「黑人超氟多效護理牙膏」、「云南白藥薄荷牙膏」,後者甚至超標1倍。
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說明,「CNS439牙膏國家標準」規定總含氟量、重金屬、砷含量、pH值、三氯沙(Triclosan)及二甘醇係的標準,但沒有防腐劑的標準。
消基會表示,現行法規對於牙膏的管理,區分為藥用牙膏與非藥用牙膏兩大類。含氟量1500 ppm以上,以及含毒劇成分的美白牙膏,即是「藥用牙膏」,屬衛福部食藥署管理。絕大部分的牙膏則是一般商品,屬經濟部商業司管理。化粧品與一般商品,除了主管機關不同外,最大的差別是化粧品必須於外包裝標示全成分,而一般商品僅須於外包裝標示主要成分,容易讓民眾輕忽其中成分所暗藏的危機。
消基會分析商品廣告功效,可分為「研磨清潔、礦化強健、紓緩敏感、淨白去垢」四類,但是參考國際專業命名化粧品原料(INCI,International Nomenclature Cosmetic Ingredient)成分表,核對商品標示對應相關功效的成分,有4件不完整,有誇大不實疑慮,呼籲經濟部商業司複查,確認後執法。(標示部分消基會有更正並道歉澄清,見後)
小編評:兩年就要吵一次的牙膏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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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晶亮潔白的秘密,牙膏4成驗出防腐劑(2016/08/12)
連結:晶亮潔白的秘密,牙膏4成驗出防腐劑(2016/09/05)
消基會呼籲政府:
- 牙膏與一般清潔用品對人體造成的影響有所差異,不宜適用同一套標準。參酌國際化粧品相關法規,衛福部應儘速於《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中,將「非藥用牙膏」列入管理,要求業者必須標示商品全成分,以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
- 由於牙膏成分之劑量多寡,對於人體有影響程度也有所區別,應參酌他國對於牙膏成分的相關檢驗數據,針對可能對人體產生危害的成分,訂定相關含量標準。
- 呼籲衛福部應要求業者將商品全成分由多至少依序標明,讓消費者清楚知悉其中有毒物質累積的風險。
- 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應依「CNS 439牙膏國家標準」加強市面上牙膏商品的抽檢,將抽檢結果公告周知。
- 經濟部商業司應針對本次違規業者進行複查,若確有違規情事,則依《商品標示法》第9條與第10條,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小編評:牙膏這種食入風險這麼大的商品,小編倒是認為應該依照食品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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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12「晶亮潔白的秘密 牙膏4成驗出防腐劑」記者會更正啟事:
一、《商品標示法》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商業司。
二、製造商得以委製商代之,進口商電話得以該公司之消費者服務專線代之。
本次查核商品中,德恩奈、牙周適、舒酸定與黑人牙膏之產品標示皆屬合格。
小編評:消基會道歉了。Q_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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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牙膏防腐劑超標的真相
根據消基會的報告指出,採驗的防腐劑有四種,分別是苯甲酸、水楊酸、對羥苯甲酸、對羥基苯甲酸甲酯,化妝品添加物的標準值為:苯甲酸0.2%、水楊酸0.2%、對羥苯甲酸與對羥基苯甲酸甲酯都是1.0%, 在防腐劑檢驗當中,兩件超標的商品都是水楊酸超標。
食藥署曾經公告:化粧品含水楊酸成分用於「軟化角質,面皰預防」者,均以含藥化粧品管理,其水楊酸成分之限量為0.2〜2%。如果是一般化妝品添加物,許可添加含量不能超過0.2%,如果超過0.2%的話,就必須要申報為藥用化妝品。
小編評:這篇報導論述怪怪的,第一、牙膏不一定以化妝品管理,如果特定含量不到就以一般商品管理;第二、如果以化妝品的標準來看,化粧品中防腐劑成分使用及限量規定基準表中對於水楊酸規範是0.2%沒錯,但是幹嘛把含藥成分管理納進來看,牙膏根本不會拿「軟化角質,面皰預防」作訴求使用,本來就超標沒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