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日前針對中醫診所、中藥販賣業及藥粧店抽驗「中藥製劑產品」20件,檢驗重金屬汞,全數合格。
衛生局表示,中藥濃縮複方製劑產品若重金屬汞超過衛生福利部所訂定的限量標準0.5ppm,屬《藥事法》所稱之「劣藥」,製造或輸入劣藥的業者,將依同法第90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或調劑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日前針對中醫診所、中藥販賣業及藥粧店抽驗「中藥製劑產品」20件,檢驗重金屬汞,全數合格。
衛生局表示,中藥濃縮複方製劑產品若重金屬汞超過衛生福利部所訂定的限量標準0.5ppm,屬《藥事法》所稱之「劣藥」,製造或輸入劣藥的業者,將依同法第90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或調劑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