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近期沸沸揚揚的食品新聞之一,終於衛生署發布新聞稿做整體說明了。
重點:
1.本次草案依據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CRP)對於曝露情境下之年有效劑量(即每年1毫西氟)的建議。
2.我國草案標準,除碘及銫外,另訂有鍶等七種核種,其草案限值均比照Codex規定,對於防止輻射污染之管控,整體實質上其實較日本更為嚴格。
以控管項目來說我國真的比較多項,
但共同控管項目的數值來看,
實在不太符合”較日本更為嚴格”這句話。
但簡而言之就是要符合(趨近)國際法規了。
來源:衛生署對於日本輸台食品之輻設檢驗均採從嚴標準之原則核判,保障輸入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