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在本(105)年4月13日公布新修訂「2016食品原產地標示準則」(Country of Origin Food Labelling Information Standard 2016)規範原產地之新標示,要求供應商於市場銷售食品時,須告訴消費者源自澳洲的原物料占所消費食品成份的比例,以及原產地。該新標示規定自本年7月1日生效實施,並給予2年的緩衝期。
為讓消費者可清楚判讀上述產地為澳洲食品及所占成份比例,澳洲特別設計於外包裝標示「袋鼠標章」及「澳洲原料所占比例圖」(Kangaroo logo & bar chart),給予澳洲消費者於購買食品時,能明確判斷「澳洲食品」。受該新規定規範食品範圍包括所有澳洲零售的農產品及加工食品(稅則號列:第2章至22章),但調味料、糖果、餅乾、瓶裝水、無酒精及運動飲料、茶、咖啡及酒精飲料等「非優先適用的食品(Non-priority foods)」只須以文字標示原產地即可,亦可自願比照新規定之標示。
小編評:袋鼠標章,好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