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研究禽流感病毒 農委會:因學者違反規定

針對台大教授金傳春指農委會不准她繼續進行禽流感病毒抗體研究,防檢局表示,金傳春是於2012年度起向農委會申請,計畫在台北市家禽批發市場採集雞鴨樣本,進行抗體及病毒操作,農委會鑒於金傳春的實驗室,不符合國內及國際規範,包括操作禽流感病毒應於生物安全等級第3等級實驗室進行,且人流感與禽流感不建議於同一實驗空間操作下,仍與金傳春溝通後,同意她進行血清抗體檢測。

但後來有民眾檢舉,金於2012年至2013年間私自運送含有病毒的檢體到香港,違反台灣感染性生物樣材的管理,且使相關人員暴露於風險之中,造成國際質疑我國對病毒運輸管理的嚴謹度,嚴重傷害我國形象,才拒絕再與金傳春合作,並調查確認違反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6條規定,將其處以2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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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評:如果真如報導所言,那不給研究是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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