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檢調查,前年5月起至去年5月被查獲止,何男夫婦以何容公司名義將以香料進口,未經食品檢驗玫瑰花瓣,以每公斤550元至700元賣給多家公司、商號,以為買來是合法可供食用玫瑰花瓣。
何男夫婦合計賣出2438.05公斤毒玫瑰花瓣,詐得近130萬元,直到嘉義巿政府檢驗出「3點1刻直火烏龍玫瑰茶」含有不得檢出DDT被查獲。
何男夫婦供稱,銷貨憑單均註記「花類香草植作香料,不得食用」,已提醒廠商不能拿來食品且未賣給食品業等。不過檢方認定是以規避食品相關查驗程序報關進口後,將玫瑰花瓣轉賣給食品加工業者製成茶飲。
小編評:前年的案子,拖到今年才起訴…這個案子的後續處理值得關注,畢竟何容公司並沒直接出貨給食品業者,出貨單上也明確註記「花類香草植作香料,不得食用」,但下游廠商轉售給食品廠究竟會不會有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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