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香港網購食物新措施,洪瑞珍三明治還是買得到

政府為加強規管網購食物實施新措施,規定明日起售賣較高風險食物如刺身及生蠔等網店,均需申請許可證。惟《蘋果》日前發現,去年做成近百宗中毒事件、被食安中心禁止進口及在港出售的台灣洪瑞珍三文治,仍有網店無視規定公然出售。

負責接洽的職員從雪櫃取出三文治,雪櫃內未見其他洪瑞珍存貨。職員表示,三文治是之前一天購買,經空運到港,運送期間會冷藏,但不肯透露冷藏方法,只表示抵港後會放在雪櫃上格的冰箱貯存,又教記者將三文治放在雪櫃上格冰箱,可較原定3天食用限期延長2天。當記者表示本港已禁止洪瑞珍三文治入口,他就指並無此事,「你要買幾多都有幾多」,又指網購新措施對該店並無影響。

該網店並指不知道有關禁令,也不明為何不能在港出售,「又不是其他奇奇怪怪的產品,你要買我們就幫你買過來」,強調公司經營合法生意,若香港不可出售洪瑞珍三文治,日後便不再代購。而經本報查詢後,該網店即晚已將所有洪瑞珍三文治下。

 

小編評:相關法規的部分應該是這一份「網上銷售限制出售食物的許可證二月二十二日起接受申請」,下面節錄一些重點給大家參考~根據《食物業規例》,任何人經營涉及出售新鮮、冷凍或冷藏肉類或家禽等的食物業,須領有食環署簽發的新鮮糧食店牌照;如經營涉及配製食物(例如配製刺身、壽司、蛋糕等)出售供人在食物業處所以外地方進食的食物業,須申領食物製造廠牌照;如售賣該規例附表2訂明的限制出售的食物,則須獲得食環署署長的書面准許。

連結:無視食安中心禁令,洪瑞珍三文治香港仲有得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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