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法三讀! 黑心商摻偽致死最高罰20億

《食管法》修正案昨日三讀後,衛福部長蔣丙煌赴立法院國民黨團致意。他坦言,雖然三讀條文與行政院版有些不同,但確實也已經達成,行政院提出修法版本時期盼的「罰得重、罰得到、罰得快」三大目的,「我們滿意這次的修法。」

仿照義美 設實驗室

根據三讀條文中的「分廠分照」條款,食品廠須單獨設立,不可在同一個廠址、廠房製造、加工、調配非供食用之物,1年內未改正者最高處300萬元罰鍰。修正案中的「義美條款」則強制上市、櫃及特定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應仿照義美公司設置實驗室,自主監測、檢驗食品。

為了確保食品追溯或追蹤系統之正確性,三讀條文也要求主管機關分階段公告使用電子發票,食品業者的電子發票若開立不實,或未開立電子發票,導致無法為食品追溯或追蹤,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

有鑑於黑心油事件中,政府牛步化、反應遲鈍頻惹民怨,本次修法也將食安會報法制化,規定行政院長召集相關部會首長、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建立食品衛生安全預警及稽核制度,每季管考,並納入每年向立法院的施政報告中。

食安會報 將法制化

國民黨政策會代執行長費鴻泰表示,雖然法律不溯及既往,但頂新等案仍在法院審理階段,法官應參考《刑法》第58條精神,重懲黑心食品業者。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無論是分廠分照、食安會報等,三讀通過的都是民進黨的版本。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說,通過設置實驗室、電子發票、複方食品添加物應檢附原產國的報告文件等條文,盼有效改善問題。

連結:分廠分照 開立電子發票入法

小編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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