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食用油強制檢驗,違者重罰300萬

食藥署表示,為防食安危機再現,強化業者自主管理,民國103年即強制要求國內食用油製造廠定期送檢,7月底開始全台約190家食用油脂輸入業者也將跟進,每半年就要送檢一次,檢驗項目為重金屬、總極性化合物、致癌物質苯駢芘以及動物用藥農藥殘留

食藥署強調,經公告業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如未依規定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或未實施強制性檢驗,如限期未改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情節重大者可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時間,甚至廢止其公司、工廠等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

 

小編評:法規自己看,「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實施強制檢驗之業別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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