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秘書長雷立芬表示,預防性下架應該視影響範圍而定,如果是民生必需品或飲料、牛奶等常觸及的產品,就應預防性下架,但像是連續被黑心油重傷的糕餅店,這些已屬於豬油的末端產品,且不是必需的民生食品,可要求業者在櫃檯或明顯處標示「暫不出售」,不一定要耗費人力成本去上、下架。
食品科學技術學會前秘書長、台大教授許輔表示,預防性下架一定要有中央主管單位負責,針對事實、資料來源,若認定有重大假冒之嫌或健康疑慮,掌握證據但不明確時就須預防性下架。
不過他強調,預防性下架必須要有1至2周的時限,政府在宣布同時,須在這一兩周內確定證據,若有足夠事證加上明確時限,就可避開國賠風險。
連結:預防性下架 消基會:視影響範圍
小編評:要做到大家都接受真的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