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食安管理機制 資本額3000萬以上業者需通報

食藥署表示,17號前資本額三千萬以上的食用油廠商,都必須清查所有食用油產品的原料來源和產品流向後,向食藥署通報,預估總共27家工廠,包含大統益、頂新和南僑等食品大廠都必須向食藥署通報,如果業者拒絕提供或是資料不實,可依法處三萬元以上,三百萬以下罰鍰

針對邊境管理的部分,潘志寬指出,會在兩個月內建立油脂進口分流政策,並且將越南、大陸、香港和澳門進口的油品列為加強控管,必須提出相關衛生證明的文件,才可以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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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評:贊同,規模管理是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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