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評:小編整理了近期的政策走向,供大家參考。
壹、業者自主管理
一、對產品之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進行把關
1. 定期抽驗檢驗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
2. 管理及查訪原物料供應商,確認源頭品質
3. 追溯追蹤,掌握原料來源及產品流向
二、落實良好食品食品衛生規範(GHP)
1. 從業人員教育訓練、衛生管理
2. 作業場所清潔管制
3. 建築設施病媒蚊防治、重視清潔衛生
4. 製程管制,品管落實
三、發現產品有危害之危機處理
1. 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可利用追蹤追溯系統)
2. 通報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
貳、三級品管
一級品管:業者自主管理(國產、輸入皆需重視)
1. 定期檢驗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
2. 管理及查訪原物料供應商,確認源頭品質
3. 追溯追蹤,掌握原料來源及產品流向
二級品管:第三方驗證
1. 公信力第三方進行查廠,如:衛生局、GMP查廠
2. 建立衛生安全系統,如:HACCP、ISO22000、GMP等系統
3. 原料、製程、產品風險由第三方協助共同管理
三級品管:政府稽查抽驗
1. 食安戰隊的建立
2. 政府強力稽查,對違規嚴懲重罰
叁、行政院八大強化食安措施
連結:落實行政院強化食品安全措施

因應劣質豬油事件,行政院提出 8 項強化食品安全措施,來維護國人的食品安全。
1. 加重刑責罰鍰:針對食品攙偽等不法行為,將解決一事二罰的疑慮,迅速達成行政制裁不法業者,並全面提高罰鍰額度、刑度與罰金,將現行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擬提高為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得併科8,000 萬元以下罰金。
2. 提高檢舉獎金:為鼓勵檢舉,協調各縣市政府提高檢舉獎金額度,擬由現行罰金的10%提高至罰金的20%以上。並持續多方宣導檢舉專線、檢舉獎金制度等。
3. 建置中央檢舉專線:民眾向地方政府檢舉而未獲積極處理者,可向食藥署中央檢舉專線檢舉,檢舉專線電話 02-27878200。
4. 制定油品分流管制:由衛生福利部、農業委員會及經濟部三方共同針對進口的食品用、飼料用及工業用油脂(包括原料油脂)訂定複合輸入規定,並請業者於進口報關單上填列進口油脂的用途,以進行輸入油脂的分流管理及後續流向的追蹤。
5. 推動廢油回收管理:
(1)針對夜市、商圈、餐廳、小吃店與攤販的廢棄食用油啟動全面訪查。
(2)小型餐飲業者廢棄油交由清潔隊或合格業者回收。
(3)針對事業所產出的廢棄食用油,研議擴大列管。
6. 落實三級品管:針對食用油脂業者,落實三級品管。
一級品管-自 103 年 10 月 31 日起,強制業者自主品管,定期檢驗原料、半成品及成品,並追蹤源頭;
二級品管-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強制業者接受第三方驗證衛生安全管理;三級品管-強化政府稽查抽驗量能,全面加強稽查食用油品業者。
7. 實施食品追溯追蹤系統:強制食用油脂業者於 103 年 10 月 31 日建立從原料至產品的流向紀錄,8 大食品業別將於 104 年 2 月 5日實施,其他食品業別也將依序實施。並推動食品雲,逐步要求食品業者使用電子發票,以利追溯及流向資料勾稽管理。
8. 施行食品 GMP 改革:全力宣導「只有 GMP 商品,沒有 GMP 廠商」,讓民眾及中下游食品業者正確選用優良產品。
肆、因應油安事件,推動六大管理策略,強化食品業者管理
連結:強化食品業者管理 推動六大管理策略
一、全面輔導食品廠:預計30個月內,輔導所有具工廠登記之業者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要求
二、強制業者定期檢驗:公告5大業別(水產品、肉類加工及乳品加工、食品添加物、特殊營養食品),自103年12月31日起,定期檢驗原材料、 半成品及成品。
三、食品業者全登錄:具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製造、加工、餐飲、輸入及販售業者,應於103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錄。
四、來源流向需記錄:公告8類食品業者104年2月5日起,應完整保存食品從原料至成品的追溯追蹤憑證、文件等紀錄。
五、提高獎金核撥率:各縣市依一定比例核發給檢舉人罰鍰的5%至10%內發檢舉獎金,並保障檢舉人安全。
六、罰鍰罰金納基金:違法業者處分之罰鍰、繳納之罰金、追繳之不當利得等,均可提撥至食品安全保護基金,補助未來因食品衛生安全事件,依消保法規定,消費者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