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上午通過食品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加重刑責、將罰金提高10倍,業者若有攙偽或假冒、加入未允許的添加物等,刑責最高7年,得併科罰金8000萬元;若致人於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2億元罰金。衛福部次長許銘能表示,新法雖不能溯及既往,但可數罪併罰,仍可重罰此次餿油事件的業者強冠及郭烈成
修法後可一事一罰,以強冠摻偽25項油品來說,犯罪事證確定恐遭重罰20億元
本次修法三重點:提高罰鍰、提高刑度罰金,解決一事二罰的疑慮。他舉例,大統劣質油事件時,法院判決3800萬元罰金後,因一事不兩罰,導致地方政府的18.5億元遭撤銷,這次修法刪除相關條文,未來法院不裁罰刑罰金後,地方政府的罰鍰不會遭撤銷
法務部長羅瑩雪在行政院會中也說明,溯及既往爭議過大,但司法處理採取一罪一罰,相信最後罰金與處分不會太低
來源: 嚴懲強冠 可重罰20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