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礙國貿?基改食安存議 消基會憂食品源頭控管

《食管法》修正版本要求建立基改食品查驗登記、標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建立追溯及追蹤系統等方式,但卻因法條規定過於瑣碎,有礙經貿邊境執行上的難度,只將低度加工品列為控管項目,並以現已有玉米及黃豆基改標示相關規定為由,而將基改食品修正案從《食管法》修正版本中剃除

消基會認為,歐盟已詳列基改食品規範後,才再次開放美國基改食品進口,但台灣卻不但只有行政命令,甚至管理類別也只包括玉米及黃豆2樣作物

而國際上更有著基改水稻、番茄、甜椒、馬鈴薯等,甚至美國也將再有基改鮭魚及基改蘋果,卻沒有法律可以禁止直接進口及規範管理

消基會認為,無論是從經濟貿易或是以現有法規來看,基改食品修正案仍是必要改變,只要是使用基改原料的食品就該標示,讓民眾能有充分資訊,自行選擇是否購買基改食品,政府應以預警原則確實從源頭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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