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添加銅葉綠素鈉標不實 12月起開罰
大統混油事件延燒,市面上不少「綠」色食品,都讓民眾食不安心!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持續清查是否有其他銅葉綠素進口來源。十二月一日後製造的食品,凡添加銅葉綠素鈉,若標示為葉綠素,將依據標示不實,處罰四萬到二十萬元。
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表示,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前,添加物可以用通用名稱標示,例如產品添加銅葉綠素鈉,卻在成分標示「葉綠素」,就如同以「味精」標示「麩胺酸鈉」一樣,但修法後一律必須完整揭露。
銅葉綠素鈉以及銅葉綠素均屬於合法添加物,依據聯合國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評估報告,銅葉綠素及銅葉綠素鈉兩種成分的每人每日最大可接受攝取量(ADI)均為每公斤體重十五毫克,以六十公斤的成人計算,每日可容許最大攝食量為九百毫克。